为强化节能管理,促进节能降耗,规范能源审计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能源审计管理办法》。
一、出台的必要性和依据
能源审计是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过程进行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的重要节能活动,是对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进行监督、考核的基础,是加强用能单位能源科学管理、推动节能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方法。用能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制定节能整改方案,促进科学、合理、节约、安全使用能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中第四十五条规定,“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内容明显不实或者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根据调查、检测、审计情况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号)要求,没有完成年度或进度节能目标任务的重点用能企业,由所在地区节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强制能源审计,责令限期整改。国家发改委《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办法》和工信部《工业节能管理办法》都对能源审计的范围、组织管理、结果运用等做了明确要求。
国家重视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省经信委作为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非常有必要制定本《管理办法》,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二、《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正文内容共有七章、三十条,包含了能源审计的总则、范围、内容、机构、实施、结果运用和附则。
一是总则。阐述了能源审计的必要性和依据,明确了能源审计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二是能源审计的范围。明确了能源审计的类型、范围和周期。
三是能源审计的内容。明确了能源审计和能源审计报告的内容。
四是能源审计机构。明确了能源审计机构的管理,包括能源审计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及动态管理。
五是能源审计的实施。明确能源审计的工作步骤,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的内容及审计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六是能源审计结果运用。明确了能源审计报告的评审要求,能源审计的惩罚和奖励。
七是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部门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明确了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19日。